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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委编办完成森林公安机关 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近日,根据《关于调整全盟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事宜的通知》(兴机编办发〔202073号)文件精神,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及属地化原则,阿尔山市委编办完成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事宜调整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阿尔山市委编办印发《关于调整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事宜的通知》(阿机编发〔202025号)文件,制定《森林公安机关机构编制人员划转名册》,由调整前的主管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及调整后的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共同商定,将市森林公安局及森林公安派出所的森林公安专项编制和在编在职人员整建制划转到市公安局管理,原机构设置、机构规格、核定编制及领导职数保持不变,森林公安机关已退(离)休人民警察服务保障单位不变。 

    阿尔山市委编办积极与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沟通,确保编制及人员划转无遗漏、无差错。按照文件要求,对实名制系统进行及时修改、完善台账,确保实名制系统 数据实时、准确。同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财政局的沟通,保障调整后森林公安机关的编制及领导职数审核、核拨人员经费、审批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王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