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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编办五项措施扎实推进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扎实做好核查和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的相关要求,通过核查实现“四清两对应”的工作目标,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编办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旗委、旗政府及旗编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任成员的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科尔沁右翼前旗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及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核查工作实行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求各单位要建立核查工作责任制,落实核查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落实所需的物力和经费,确保有序推动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科右前旗核查工作正式启动前,由旗委副书记、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协调布置会。会议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相关事项积极征求组织、财政、编办、人社、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了职责分工,要求六部门要建立核查工作协调机制,认真解决核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核查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业务培训。科右前旗编办通过印发核查资料汇编、召开业务培训会现场讲解统计指标和需把握的问题、建立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群及电话解答等方式对各单位核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及问题解答,确保各项核查信息填报准确、规范。

四、坚持审核原则。在核查工作中,会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四清两对应”目标及“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标准,联合对各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相关单位审核人员确认签字。在下一步实地核实阶段科右前旗在上级规定的实地核实比例不低于核查单位总数40%的标准基础上,为确保核查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将实地核实比例规定为不低于核查单位总数50%.

五、严肃工作纪律。在制定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时,为确保核查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在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机构编制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