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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委编办预防在先“三全面三提升”阻断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源头

     为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努力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早发现早化解,突泉县委编办以“三全面三提升”,抓实预防教育,推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由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延伸,督查督办向预防预警拓展。

一、“扭”住三类群体,全面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机构编制红线意识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编委会学习内容,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学。二是瞄准“重点人群”。积极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列入党校各类主体班次教学、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内容,依托日常工作、实地调研等,持续宣讲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带动“绝大多数”跟着学。三是覆盖“全体干部”。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册》发放各部门,创新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力促“全体干部”主动学。

二、“抓”住关键步骤,全面规范办理程序,提升机构编制法制意识

一是坚决贯彻动议论证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对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由部门提出动议,编办汇总后上县委编委会审议,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确保每项调整都依法依规进行。二是严格遵循人员调转程序。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工作,审核完善了人员调动前置审核程序。通过《调动申请表》各部门审签,编办受理审核的方式,使人才流动更加科学、合理、规范。三是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程序。申报时,各部门提交用编计划表,编办结合实名制系统数据进行核实,确保有空编后批复使用,保障机构编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三、“卡”住重要节点,全面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机构编制纪律意识

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审核把关,严格控制机构数量和规模,严格管理编制和人员,避免出现突破总量、超编问题。同时,及时更新维护人员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自查自纠。依托实名制系统,经常开展数据校验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机构编制数据“四清三对应”。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不定期对各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配备、职能运行监督检查,掌握各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确保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走向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