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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编办对阿尔山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开展验收督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编办和盟行署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阿尔山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盟编办成立验收督查组于125日赴阿尔山市开展为期3天的验收督查工作。 

  盟编办验收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改革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验收评估,对阿尔山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给予肯定。 

  一是拟定改革实施方案,科学确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通过学习先进经验、实地摸底调研,按照“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定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二是建立执法权责清单,依法确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边界。依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建立的行政部门权责清单,厘清执法领域的职责边界,做到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现状“情况明、底数清”。 

  三是编制执法人员名录,合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通过“实名制系统+主管局报送”模式,阿尔山市编办对各涉改领域执法人员工作职能进行了分类。通过多次到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实地调研座谈、现场协调办公等方法,按照科学合理分配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实现了执法人员的平稳划转。 

  四是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拟定综合执法局“五定”方案。在确定职能、编制核定、划转人员等事项后,第一时间印发了8个综合执法局的“五定”方案,同时就改革中的困难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助力推动改革有关执法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在本次督查验收过程中,同时发现改革工作仍存在个别需要整改完善之处,盟编办已就发现问题向阿尔山市进行了书面反馈,要求阿尔山市建立整改清单,抓紧补充完善,确保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