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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员干部学习考核制度

  为加强学习型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建立党员干部学习的长效机制,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通过考核,评价党员干部学习的情况和效果,促进党员干部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增强执政为民责任、提高促进发展能力、塑造干净干事形象方面有新提高,为建设和谐机关,培养一支勇于开拓、善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考核的对象范围 

  支部全体党员干部。 

  三、考核的内容 

  党员干部学习的考核主要从对待学习的态度、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三个方面入手。 

  (一)学习态度的考核 

  考核党员干部对待学习的态度就是考核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党支部每月不少于三次集中学习会,理论中心组每月不少于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会,每个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一个学时自学。考核主要看: 

     1、是否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会,副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否除参加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外,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会。 

  2、是否有完整的集中学习会会议记录,是否有科学周密的自学计划和详细的自学笔记。 

  (二)掌握理论知识情况的考核 

  考核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就是考核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知识水平。考核主要看: 

  1、是否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是否坚持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 

  3、是否熟悉党章、党史知识? 

  4、是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吸取新的业务知识? 

  (三)考核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就是要看党员干部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考核主要看: 

  1、党性强不强?是否真正发挥出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 

  2、执行力强不强?是否能运用党的优秀理论成果来指导、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现实问题?是否能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开展工作,并取得良好工作绩效? 

  3、创新性够不够?是否敢闯敢试,勇于创造,大胆革新? 

  四、考核的程序 

  (一)组织领导 

  由党支部组织进行考核,每年一次,具体时间自行安排。可单独进行,也可结合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 

  (二)考核程序 

  1、本人述学,党员干部对自己学习的情况及效果进行汇报和评价。 

  2、群众评学,党员干部互相之间进行民主评议。 

  3、支部查学,党支部负责人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 

  4、以本人述学、群众评学、支部查学为基础,最后由本人、群众和支部分别对每个党员干部进行打分,三项的平均分计为党员干部学习年度考核成绩。  

  五、考核成绩的评定及作用 

  (一)考核成绩的评定 

  党员干部学习的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二)考核成绩的作用 

  1、党员干部学习考核成绩,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和党支部推荐先进、优秀人选的重要依据。 

  2、党支部要将考核结果及时通报本人。对学习刻苦、理论联系实际好的党员干部要予以表扬;对学习不认真、理论素养差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