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兴安盟委编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换领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为5年。2015年首批下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于今年3月陆续到期。为避免证书到期给相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带来不便,兴安盟委编办通过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简化流程等有效措施,规范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换领工作。

一是提前谋划、摸清底数。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并梳理出需换证单位清单,及时掌握实情,摸清底数。本次到期换证工作因疫情延迟,为确保到期换证无死角,盟委编办认真分析,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将到期换证工作与年度报告提交工作结合起来,将年度报告作为换证的前提条件,统筹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和证书到期换证工作。

二是主动作为、优化服务。根据前期摸底情况,盟委编办主动与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沟通联系,及时提醒法人证书即将到期,要求其务于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避免证书超期被系统自动废止;针对交通、卫生等事业单位换证数量多、占比大的现状,主动搞好服务,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帮助其做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和到期换证工作。   

三是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疫情期间采取提前预约、集中办理,提醒需换证单位检查有无其他变更事项,可一并提交解决,一次性解决,并实现“零跑腿”“零接触”。证书换领实行邮寄的方式线下办理。编办在执行规定的同时,尽力精简程序,为即将到期单位提供“线上+线下”便捷服务,保证了办事效率,提高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截至目前已为45家事业单位办理了证书到期换领工作。

                                                         (供稿人:盟委编办 李克让)

兴安盟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