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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委编办积极推进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今年以来,盟委编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主动协调盟公安局、盟林业和草原局、盟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全盟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摸清底数,核对数据。自治区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后,我办第一时间向编委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同时,全面摸清全盟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实有人数,核对实名制系统数据,对存疑数据及时向部门反馈,梳理全盟森林公安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全盟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奠定坚实基础。

部门联动,全面推进。我办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先后参与制定了《兴安盟森林公安机关管理职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兴安盟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领导小组的通知》,多次组织盟公安局、盟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核对数据、反馈问题、研究对策,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调整体制,完成转隶。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盟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事宜的通知》,将全盟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含所属派出所)、各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同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及属地化原则,森林公安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及人员划转同级公安机关管理。截至2020年5月,旗县市机构编制部门同步印发了调整本地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的通知,相关划转工作已完成。

 

                          (供稿人:兴安盟委编办 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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