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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委编办“三量法”积极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按照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有关要求,兴安盟委编办积极贯彻执行,坚持严控总量、消化超量、盘活存量,积极做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编制总量。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落实控编减编、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兴安盟委编办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同时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吃透改革精神实质,并及时就改革工作向编委领导汇报。对党政改革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期间涉及机构设立、调整、变更的,除上级明确要求以外,基本坚持“撤一设一”的原则办理,确保机构总量不突破原有限额。

二是协调配合消化超量。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原则,对机构编制事项实行集中审批。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人员,必须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用编申请,机构编制部门结合单位空编情况和工作实际给予安排空编使用计划,开具使用空编通知单。空编单位编制使用严格控制,确保编制总量和人员规模不突破、不增加,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开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盘活用好存量编制。对于职能弱化机构,相应减少编制;对职能加强机构,相应调增编制。同时按照“总量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我盟已在盟直事业单位推行使用周转编制制度,将有限的编制资源使用到位,着力解决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录用、流动中遇到的编制使用难题,为优秀人才引进提供编制支撑,也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供稿人:盟委编办 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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