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8日—11日,自治区党委编办第四督查评估组一行4人到兴安盟,对机构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贯彻落实《条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督查评估组首先到盟委编办就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党政机构改革等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并查阅了相关资料。随后,督查评估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盟直、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党政机构、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机构,实地查看改革后机构挂牌、职能整合和机构运转、编制人员到位、审批便民服务、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等情况。督查评估组还与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取各单位对改革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督查评估组组长宋佰庭对改革完成好的地区和单位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给予了科学指导。
(供稿人:兴安盟委编办 宫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