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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委编办“三举措”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 发布时间:2021-09-09
  • 来源:兴安盟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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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助力事业单位更好履职运行,兴安盟委编办积极适应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着力从办事流程、监督管理、改革创新等三个方面推动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提升登记管理水平
    一、优化办事流程,提升登记管理工作效率。一是流程标准化。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全面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等环节,着力构建“管理规范、服务到位”标准化服务机制,推动登记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进程。二是简化流程。在登记管理工作中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为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的优质服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保证登记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一是积极开展监管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及信息公开等工作,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行系统全面的梳理和规范,不断提高监管标准化建设水平。二是强化监督运用。全面了解掌握被检查对象贯彻执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对抽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示,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
    三、聚力改革创新,探索登记管理工作新方法。一是落实简易注销。依据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推行的简易注销登记要求,对依法撤销且权利和义务有承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采用简易注销。彻底解决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问题,完善事业单位退出机制。二是建立共享机制。建立与大数据中心等部门间的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将法人登记信息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务信息高效传递。

(盟委编办  周岩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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