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和开发区以案促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兴安盟委编办积极部署、压实责任,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和开发区以案促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盟委编办将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及时向盟委编委汇报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和开发区以案促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精神。在盟委编委的领导下,深入研究领会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和开发区以案促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整改责任、细化工作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提出的《机构编制管理问题清单》,结合开展第二次全盟机构编制核查和开发区以案促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积极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对全盟整改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落实整改责任,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和开发区以案促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通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兴安盟直属部门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和开发区以案促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明确整改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自查出来的少数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部分单位领导职数未配齐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印发了《关于配合做好兴安盟直属部门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和开发区以案促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做好相关问题整改事宜,积极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盟委编办 李享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