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普法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兴安盟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兴安盟委编办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6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聚焦主责主业,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开展机构编制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二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台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宪法、民法典、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三是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增强刚性约束。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职责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为标准,严格落实“三定”规定确定的机构限额、编制总量和领导职数等相关规定。
(盟委编办 宫海宁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