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兴安盟委编办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管理
  • 发布时间:2024-04-01
  • 来源:兴安盟编办
  • 打印该页

  有序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延期换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延期换领规定,兴安盟委编办主动谋划,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管理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质效

  提前谋划,建立台账。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检索出盟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在1个月、三个月内即将到期的事业单位,建立临期台账,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提醒证书临期单位及时办理延期登记换证,确保零遗漏。事业单位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登记事项有变化申请变更登记时,提前核实其证书是否临期,在办理变更的同时,办理延期换证。 

  优化服务,规范程序。我办工作人员耐心指导法人证书即将到期的事业单位,当面或者电话告知证书到期换证的范围、时间、程序及注意事项等问题,确保新旧证书及时更替。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换证服务,事业单位只需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即可现场办理换证,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为缩短事业单位换证办理周期,特殊情况下施行“容缺办理”,事后补交缺少材料,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工作提供便捷服务。  

(盟委编办 周岩供稿)

兴安盟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