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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编办“三明确、三确保”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
  • 发布时间:2018-12-11
  • 来源:乌兰浩特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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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盟行署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乌兰浩特市编办(审改办)多措并举全面完成了乌兰浩特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的的梳理工作,扎实健全完善我市“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为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地生根打下良好基础,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明确抽检事项概念,确保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市审改办借助审改联络QQ群、微信群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概念进行了明确说明,要求各有关部门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梳理本部门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建立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设定依据为法律法规规章以下文件的抽查事项和内部管理工作(上级对下级的检查),不列入清单,通过“吃透”概念和范围,确保清单的科学制定和调整。 

  明确细化检查要素,确保清单编制的标准化。市审改办对随机抽查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具体要求,事项内容包括:责任主体、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权限划分、抽查内容、抽查方式6项要素,坚持“统一规范、依法合规、紧扣实际”的原则,法律法规有明确表述的,严格按其表述填写,没有明确表述的,如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要紧扣工作实际、结合有关要求,做到准确表述。通过标准化、统一规范的梳理方法确保清单事项的标准性和实际性。 

  明确严把梳理核准,确保清单不漏项、不偏差。市审改办将各相关部门梳理后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核对,并将填写有误的清单进行反馈修改,对于漏项错项的要求立刻重新梳理,按照规范填写,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凡是没有在权责清单中的监督检查权力一律不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事项内容不偏差,合法合规。 

  现乌兰浩特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已全面完成,经梳理全市25个部门共计随机抽查事项321项,各相关部门已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依法行政”专栏进行了公示,市编办将继续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科学动态调整清单,为我市“一单两库”建设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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