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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 发布时间:2021-03-25
  • 来源:兴安盟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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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上午,阿尔山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张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承担改革任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阿尔山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三定”规定和机构职能编制批复讨论稿),认真听取了各专项组和责任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任务,集中学习了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公平高效的公益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紧跟改革步伐,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推动改革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细落地。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发力,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各项任务。一是要领会精神,加快改革步伐。各涉改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认真领会上级有关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要吃透改革政策,明确改革时限,加快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共性、难点问题,确保改革后续工作精准落实。二是要紧盯时限,印发“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等部门要紧盯改革时限要求,抓紧抓实各个环节,及时对接涉改部门,认真对“三定”规定和机构职能编制批复进行审核完善,形成送审稿,经市委编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时限及时印发“三定”规定和机构职能编制批复。三是要多方联动,完成改革任务。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要做好统筹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沟通对接,做好涉改部门改革有关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争取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并做好接受上级部门的实地督查和评估验收的准备。

                                             (武彩虹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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