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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五强化、五促进” 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 发布时间:2021-06-04
  • 来源:兴安盟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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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断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激发事业单位生机活力、提升公益事业服务能力,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委围绕“五强化、五促进”,推进事业单位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现已基本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促进改革顺利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由旗委履行改革主体责任,旗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负责具体任务推进落实的领导机制,适时调整了旗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补充工作力量。多次组织召开旗委常委会、旗委编委会、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会等各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工作,明确改革思路、目标、时限,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压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并制定《扎赉特旗事业单位改革应急预案》,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调研摸底、促进改革精准

针对事业单位改革涉改单位之多、涉改人员数量之大的实际情况,旗委编办组成3个改革专项调研组,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积极深入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并制定了详实的调研提纲,认真听取各涉改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沟通探讨,科学判定各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为进一步提高改革工作的充分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供基础数据,提高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精准性。

   三、强化顶层设计,促进改革科学

旗委编办作为改革的牵头组织部门,积极与上下沟通衔接,了解掌握事业单位改革任务。为统筹改革布局,依据区、盟改革实施意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扎赉特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按程序印发《扎赉特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改革总体布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支持保障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召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介绍改革基本情况,解读《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口径,对涉改部门改革方案(草案)的制定和“三定”规定的起草进行培训。为提升改革效率,旗委编办成立3个改革方案(草案)及“三定”规定审理组,强化与各部门沟通协商,及时解答改革相关口径及问题,对涉改部门报送的改革方案(草案)进行审理并提出意见建议,为科学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供遵循和保障。

四、强化重塑再造,促进改革落实

此次改革始终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门归类,按照“1+2+X”的思路,分为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类、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类等事业单位,改变了原事业单位中存在的“小、散、弱”状态,解决了机构重复设置、职能交叉的突出问题,理顺了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改革红利得到充分释放。严格按照改革时限要求,完成涉改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印发、机构挂牌、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调整、办公用房调整等,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转隶人员均已全部到岗到位,并开展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将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写入“三定”规定,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提升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水平。

五、强化督促落实,促进改革成效

4月、5月旗、盟、自治区先后对扎赉特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提出意见建议,旗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责任清单,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严格按时限要求抓紧完善,推动事业单位通过改革实现“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要求各部门坚决维护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严肃性、权威性,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扎赉特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陈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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