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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委编办统筹谋划、精准施策逐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 发布时间:2022-05-12
  • 来源:乌兰浩特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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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起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乌兰浩特市委编办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推进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日臻完善。
    一、构建机构框架,匡定管理职责
    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虽承担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但作为直属事业单位,在实际履职中,执法风险高且易受掣肘。为切实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降低执法风险,我市成立了行政机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方面的部分执法职责。以此为基,将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后,下沉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原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整建制划转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机构履职效能。
    二、填补真空地带,搭建互通桥梁
    为进一步厘清执法权限,明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公安局、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的职责划分,我办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着重厘清职责边界、划分执法地域边界,形成了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执法机制,填补了因职能交叉、职责不清而出现的执法“真空地带”,搭建起各部门互联互通的信息桥梁,有效防止推诿扯皮、交叉执法情况的发生。
    三、优化管理结构,完善体制机制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我市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部门委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指导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审批、监督和管理等支持保障工作指导市绿洁恒净环卫服务责任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卫生相关业务。从优化管理结构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了机构设置的优越性,逐步形成了管理层级明确、权责边界清晰的管理体制和衔接配合顺畅、履职有力高效的运行机制;为增进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和谐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乌兰浩特市委编办 王梦然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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