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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机构编制信息和调研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时 间: 2018-02-27        来 源: 兴安盟编办        作 者:

  为进一步加强全盟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和调研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信息是领导了解情况、制定决策的重要参考,是基层展示成绩、推动工作的重要途径。新形势下,要树立“抓信息就是抓工作”的理念。辩证看待信息工作与业务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克服畏难情绪,摒弃应付心里,围绕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主动作为,开创新局面、干出新业绩、总结新经验、挖掘新亮点,通过量化考核明确责任,切实将信息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考评对象 

  各旗县市编办,盟编办各科、中心。 

  三、考评内容 

  (一)宣传报道工作 

  在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级新闻媒体刊发机构编制部门的各类稿件。 

  (二)政务信息工作 

  1、上报信息被盟委、行署办公厅,自治区编办,中央编办采用情况; 

  2、上报信息被盟编办采用(及领导批示)情况。 

  (三)政策调研工作 

  完成盟里下达或自定的专题调研或政策、规划调研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把握报送重点。一是贯彻落实盟委、行署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和措施;二是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及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三是重大成绩、典型作法、成功经验、亮点工作及重大活动;四是与民生相关的重、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等。  

  (二)提高信息质量。把握领导工作思路,找准上报信息的切入点,观察思考问题,努力使上报的信息适应对路,同时,要加强对上报信息的审核把关,分管领导不仅要审签,更要从内容质量、文字表述等方面严格把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信息联络员要尽职尽责,做好信息的挖掘提炼和收集,不断增强信息的内涵和深度;要加大信息调研力度,把信息工作和业务工作密切结合,要增强敏感性,对出台的政策和下发的文件、讲话等,及时迅速地在信息上做出反映。  

 (三)确保信息时效。对涉及机构编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要及时撰稿上报,力避滞后信息、重复信息、失实信息和一般化信息。  

  五、记分说明 

  所有信息均跟采用情况记分,未被采用不计算分值。 

  (一)机构编制信息 

  1、盟级采用记2分。 

  2、区级采用记10分。 

  3、国家采用记20分。 

  (二)专题约稿 

  为引导撰写方向,盟编办将紧跟时事热点,以专题约稿形式,不定期发布选题指导意见。 

  1、选题指导意见约稿。实行质量优先、兼顾实效的采用原则,同等质量下优先采用先报送信息。 

  2、特定内容向特定地区进行专题约稿。属于必须完成工作任务,不报送每次扣5分。 

  (三)理论调研、实践创新与征文 

  1、盟本级和各旗县市每年至少完成3篇调研报告。领导带头,结合分管工作,每位领导都要完成一篇调研报告,上报一篇记5分,少报一篇扣10分。按时完成盟里确定调研任务的每次加10分,未完成扣20分。 

  2、盟级采用上报自治区的,每篇记10分。 

  3、自治区获奖的,每篇记40分。 

  六、考评表彰 

  (一)盟编办综合科每季度通报信息采用情况,所有被采用的信息和理论调研文章都会在盟编办门户网站同步刊载。 

  (二)每年全盟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将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进行表彰。 

  1、先进集体评选中,按照全年得分进行排序,旗县市取前3名;盟编办科室取前2名。 

  2、优秀信息员评选中,全盟所有报送信息的信息员均可参与评选。按全年信息采用得分排序,取前3名。 

  3、全年没有任何信息被中央或自治区采用的旗县市、科室、个人,将取消当年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资格。 

  七、附则  

  (一)报送数量。盟编办各科、中心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5条;各旗县市编办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5条。每年至少完成3篇调研报告 

  (二)报送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和机构编制网站群后台上报,两者报送方式缺一视为无效。严禁通过公用网络传送涉密信息,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通过涉密渠道报送。 

  (三)采用方式。各地上报的信息首先要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刊登,如果被采纳会刊登在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的工作动态栏目,同时被采纳的信息会由盟编办报送至自治区编办。 

  (四)各地要设置专、兼职信息联络员(网站信息维护人员),明确分工,为其在参加会议、查阅文件以及开展工作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信息报送邮箱:85596258@qq.com 

  (五)本方案由盟编办综合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