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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编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组工作规则
时 间: 2015-12-15        来 源: 兴安盟编办        作 者:

  第一条  为提高简报质量,发挥简报作用,服务领导决策,逐步实现简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简报工作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组负责,其基本任务是:负责全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第三条  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反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馈我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指导和改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  简报组要切实加强对简报工作的组织开展,动员全办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简报工作。 

  第五条  按照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办每周至少报送1篇简报,并注明作者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