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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

旗委各部委、旗直各委办局:

     按照中共扎赉特旗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扎赉特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知(扎党办发20195号),调整优化了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现经旗委编办研究,对涉改部门集中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赋码及证书发放规则

各单位在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领和办理刊载事项变更时,按照相关服务指南填写表格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加盖公章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赋码机关接受申请单位材料并核对后,对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赋码并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初始发证需提交的材料

对新组建的机关单位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请表》,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并提供批准机构设立的文件、机关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证书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证书刊载信息有变更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按变更后的信息填写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请表》及需要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简化办理程序

因机构改革有关事项正在待办中,为不影响涉改部门相关业务开展,在此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中,对需要提供的文件材料(如批准机构设立的文件、机关负责人任职文件等)实行容缺办理,待相关部门文件印发后及时补正。

四、有关要求

(一)表格下载。《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请表》及服务指南请登录事业单位在线”(网址http://gjsy.gov.cn首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专栏查询和下载

(二)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请各涉改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2019年2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工作

联系电话:6736026

联系人: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