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守法规底线。遵循编制就是法制的总旨,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及审批服务流程,严格执行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等制度相关要求,规范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有效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切实提升运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扭住监管红线。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形成监督检查合力,严禁“条条干预”行为。着力构建事前防控、事中监测、事后督查的机构编制三位一体全流程监管机制,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和力量,逐步建立精准智控全周期、科学调控全流程、严密管控全闭合的监管运行模式,为机构编制决策和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把牢检查主线。以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和督查事项工作要点为抓手,将定期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不定期实地调研督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实名制系统对机构动态运行情况、领导职数变化情况、人员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预警研判。同时结合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展座谈等多种调研方式进一步摸准实情,确保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到位,防止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付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