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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委编办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对《管理办法》,做好宣传落实相关工作。 

    我办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对照《管理办法》,对市本级现有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批复的机构名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情况进行逐条梳理、深入摸排,科学查找存在的问题,并逐步调整优化事业单位管理、设置、调整等事项,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