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阿尔山市委编办“三个坚持”筑牢监管生命线 不断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

    一是坚持“编制就是法制”理念,严守法规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细化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办理程序,有效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红线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是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扭住监管红线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力度,严禁“条条干预”行为。着力构建事前防控、事中监测、事后督查的机构编制三位一体全流程监管机制,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和力量,为机构编制决策和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坚持法制思维日常化,把牢检查主线。对照《条例》要求,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以机构编制日常监管和督查事项工作要点为抓手,将定期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不定期实地调研督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实名制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预警研判。同时结合下沉走访进一步摸准实情,确保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到位,防止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发生。(武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