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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阿尔山市委编办按照盟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兴机编办发〔2022〕124号)文件要求,深入镇、街道开展研。此次调研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实地现场查看等方式,深入了解各镇街在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2019年以来,阿尔山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乡镇机构改革、自治区、兴安盟加强基层建设等文件精神,通过理顺乡镇(街道)管理体制,优化基层机构设置、赋权事项和编制资源配置,初步构建起更好服务群众、简约精干的基层管理体制。 

  一、镇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时,根据《阿尔山市深化镇街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为四镇设置“六办中心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四街道设置“中心”。职责覆盖了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突出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经济发展职责。“六办”“五办”对应直部门,统筹工作任务,履行部门职责;“中心”“一中心”对群众提供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群众大部分事件均能一站式办理,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综合行政执法负责辖区内相关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派出机构管理情况。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司法局在镇街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人员队伍调征求镇(街道)意见;赋予镇(街道)对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权和任免建议权,重在理顺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提高镇(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主要负责人选任的“话语权”,建立健全纳入镇和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镇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1.领导高度重视,按要求设置机构。机构设置上,合并镇(街道)原有的站所实行统筹设置,实行扁平化管理,机构更加精简;职能配置上,注重整体强化基层党的领导、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 

  2.上下齐心协力,确保赋权事项到位依据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赋予镇街行政权力事项共99项,为使镇街结合实际接好接稳权力事项市委编办与四镇四街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向相关单位发函,经过反复商讨,多次修改,确定了承接事项。目前,各镇承接74项权力事项,各街道承接12项权力事项阿尔山市委编办根据上级要求,将《关于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清单(征求意见稿)》《关于苏木乡镇职责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转发到市直各相关部门、各镇、各街道经过各部门、各镇、各街道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市委编办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后,对此(征求意见稿)无修改意见。下一步,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各镇街实际,积极做好权责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加强组织落实。 

  3.推动力量下沉,镇街“增兵助力” 市委编办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切实加强镇街基层一线编制配备。一是将原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城管中队编制人员划转到四个镇。根据镇街工作实际,对编制进行有针对性、合理适度的二次分配,有效保障基层的用编需求。 二是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高低搭配、新老结合、结构均衡的思路,将年富力强、素质过硬的人员划转到镇街工作,确保镇街增编后人员迅速配备到位、进入角色。  

  三、镇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及原因: 

  1.机构编制方面。一方面街道普遍存在行政编制严重不足的问题。除去领导成员配备后,机关内设“办”无法配行政人员,须由班子成员或者事业编制人员承担行政职能。导致谁分管 办” 承担办”工作,谁就包揽了单位绝大部分工作,不利于工作统筹。部分事业编制人员仍要充当“办”工作人员,虽然“混编”现象在机关已经纠正,但“混岗”现象并不能彻底消除。另一方面,“办”要对接三十多个直工作部门,一个办平均要负责六个部门的工作,出现了工作量大,完成工作质量不高的现象 

  2.权责关系方面。一方面,市直部门向镇街道赋权不充分。此次赋权涉及到的市直部门共计10部门,其中9部门没能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下放相关编制资源和工作力量。另一方面,直部门向镇(街道)赋权指导不到位。有些需求专业知识强的审批职能下放到各镇街道后,由于原来从事此项业务的人员调离本单位,没有专业人员指导赋权后续工作,导致赋权指导不到位,开展工作难度增加。 

  3.运行机制方面。四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两年来,经过多方面努力,各执法队伍均有两人以上取得了执法资格证,能保证执法正常进行。但是由于镇财力有限,而市级财政没有把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执法装备、设备、车辆没有配齐,影响执法质量。各镇的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承担了农牧林水等领域职能职责。原来以畜牧站、水利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开展工作时,上面的对口管理局如畜牧局、水利局、农业局每年都有相应的专项经费划拨到各站办所,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经费。而现在一个中心对应上面很多科局,没有把专项经费划拨到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也没有文件支撑向市级财政申请经费,只能占用镇级经费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检查(土地测量、动物防疫等),由于经费紧张,开展工作难度增加,出现了个人垫付费用现象,从而影响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各赋权部门对各镇街道要强化培训指导,做到培训指导常态化。各赋权相关部门制定长期培训计划,开展理论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培训。对四镇要聘请业务专家举办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的行政执法培训班,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活动;采取执法观摩、以干代训等方式,熟知执法权限和执法依据、办案条件和办案程序,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工作技能和业务素养,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拓宽成长渠道。引导编制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适当增加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尤其是农业专技人员招聘人数,申报农业、水利等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员就业,对农业、水利等专业性较强的急需人才适当放宽条件,设定服务年限,落实待遇保障,让基层留得住人才;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优化考核机制,增进直机关与基层干部交流,激发队伍活力;规范人员借调手续,减少向基层单位抽调、借调工作人员时间及频次。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各镇街道在镇街改革、疫情防控、社会维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建设等方面,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撑。而财力不足,导致开展各项工作难度较大。建议从自治区层面出台相关明确文件规定,将各中心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当中。 (赵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