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事业单位信用体系是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科右中旗委编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重视。在全旗范围内印发了《科尔沁右翼中旗事业单位列入异常信息名录制度》,明确了十五种应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的情形、列入程序、监管责任及举报受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二是严格依规落实。结合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等日常工作,认真审查各事业单位是否存在未按登记事项开展活动、未按规定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违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使用规定等情况,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不断整合优化资源。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的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对失信事业单位予以限制和约束,如法人设立登记时,对失信被执行人,不予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时通过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强化社会监督,为推动事业单位履职尽责打造一张“诚信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