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提供有力保障,科右中旗委编办按照兴安盟委编办工作部署要求,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双重法人”(指事业单位法人同时兼有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类型身份)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及时沟通掌握实情。根据上级筛查名单,第一时间与2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经核实,均曾登记为企业法人,属于“双重法人”,纳入清理范围。在详细了解“双重法人”产生的历史原因及运行现状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使其充分认识到登记“双重法人”的违规性及纠正违规行为的必要性。
二是印发通知规范行为。在认真听取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的意见后,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2家事业单位法人主管部门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事业单位“双重法人”登记管理情况的通知》,督促监督其所属事业单位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排查,并自行决定保留哪一种法人身份,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事业单位法人只能保留一种身份,保留为事业单位法人,则必须注销企业法人;如保留为企业法人,则必须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下一步,为杜绝事业单位“双重法人”登记行为,将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进一步掌握事业单位情况,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供稿人:杨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