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编办、法制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开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制定方案。按照自治区、盟审改办有关要求,结合全旗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事项重新梳理工作的通知》(右中审改办发[2018]1号),文件从多方面对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
三是周密部署。适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和专题培训会,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对全旗“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是强化责任。各单位工作要求从基础做起,工作任务先分解到股室,单位股室梳理后,汇总到法制股把关,经班子会讨论通过后,领导签字上报。
五是严格把关。坚持做到“三上三下”:在清权阶段,严格把关,对单位上报的行政权力逐条对照,对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废止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做依据的即刻取消;在制权阶段,以精简下放权力为目标,对能由市场调节解决的,或能由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解决的一律取消;在晒权阶段,时时把关,对因法律法规取消调整的事项,及时作出调整。
六是借鉴学习。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查找不足,认真进行修改完善。期间,多次与周边旗县负责权责清单工作人员沟通,学习别人的先进做法,特别是在简政放权方面的先进做法。同时学习自治区、盟市审改办编发的简报上面的先进经验。按照盟办的要求,严格落实权责清单清理以及公示工作。(琪格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