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规定是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实施管理服务的法定依据,科学制定部门“三定”是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中心环节。按照《科右中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改革工作进度,科右中旗委编办迅速将机构改革工作重点转入部门“三定”规定制定,稳妥开展,有序推进。
一是科学拟定机构编制职数框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机构改革职责划转、新组建部门工作需要情况,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重新调整党政部门行政编制,科学核定领导职数,提出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方案。
二是认真审核“三定”草案。旗委编办分成2个小组,参照自治区、兴安盟级部门职能对各部门“三定”草案0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职责边界是否清晰,内设机构是否精干综合设置,以及文字表述是否规范等,从严从细审核,避免形成新的职责交叉。
三是加强沟通协商。加强与部门间的联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进一步厘清和理顺部门职能职责,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定”规定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