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是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的基本依据,“三定”工作是机构改革组织实施阶段的中心环节。科右中旗委编办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三化三提升”推进“三定”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框架模式化提升规范性。印发《关于上报“三定”规定的通知》,将“三定”填报模式固定化,对制定依据、机构定性、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与领导职数、派出机构情况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各部门只要按规定结构填报即可,确保了“三定”规定内容的规范性。
二是职责关联化提升精准性。对32家党政部门的“三定”规定草案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每一项主要职责都会与自治区、兴安盟级相关部门职责进行比对,再对主要职责进行细分,将细分的职责与承担的内设机构对应起来,保证每项主要职责都有据可依,同时内设机构职责又不突破主要职责范围,做到不重不漏不超。通过两者互相印证、查漏补缺,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提高“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是保障多元化提升安全性。在报送过程中,旗委编办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强化安全保密意识,采用专机保存数据、光盘报送数据等手段,确保数据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