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科右中旗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盟委编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盯时序、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严明纪律、狠抓落实,强化作为机构改革工作参与者、实施者、推动者的历史使命感,大力推进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是牢牢把握机构改革正确方向,认真研究起草改革方案。机构改革是牵牛鼻子的基础性改革。旗委编办高度重视这次机构改革,早在2018年就开始全面梳理旗直党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等情况,掌握现状、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为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和做好部门“三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机构改革总体意见》精神,结合我旗实际草拟了《科右中旗机构改革方案》,并多次与盟编办汇报、沟通修改完善。完善后的“改革方案”既在“大部制”改革方面有较大突破,又充分体现了改革精神。
二是整体联动通力合作,平稳有序推进涉改部门转隶挂牌。与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旗直各涉改部门转隶人员名单核准、相关备案手续、列编注册手续、工资转入手续等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梳理、汇总人员转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上报旗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确保涉改人员平稳按期转隶到位,为转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科右中旗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采取“容缺办理”,对22个党政部门集中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助推涉改部门单位实现办公场所落实、机构挂牌、部门班子配备、人员转隶“四到位”。
三是规范、精准审批“三定”规定,为“三定”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及时成立“三定”审核组,将“三定”规定审核任务分解到组,责任到人,安排到日。参照自治区、兴安盟级部门职能对32个涉改部门“三定”草案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职责边界是否清晰、内设机构是否精干综合设置以及文字表述是否规范等,从严从细审核,避免形成新的职责交叉,进一步提高“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印发《关于上报“三定”规定的通知》固定填报模式,对制定依据、机构定性、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与领导职数、派出机构情况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确保了“三定”规定内容的规范性。做到了程序规范、格式统一、环环相扣。
四是加强沟通协商合力推进,用好用活有限的编制资源。认真贯彻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既坚持大刀阔斧的进行机构整合,又坚持操作程序上的民主协商;既坚持严控机构和人员编制,又坚持反复沟通、消化矛盾、减少震荡。在拟定《科右中旗机构改革方案》、《科右中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审核“三定”规定的过程中,反复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在沟通中形成共识,在协商中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将沟通后的意见提交编委会审议通过,从而提高了改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整合内部资源、挖掘自身潜力上多想办法,随职责变化,对工作职能增多的部门,适当增加编制;对职能弱化的部门,相应调减人员编制。重视部门之间的整体配合,最大限度地争取各部门之间的支持和联动。正是由于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从而保证了整个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