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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县委编办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度县委编办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编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兴安盟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县委编办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理论思想学习,强基固魂

编办始终坚持按照“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制定2024年编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条例列入其中并按月份进行自学和集中学习。今年以来,通过主题党日等活动对法律条例进行学习共11次。二是组织线上普法学习,领导干部关注“中国庭审网”,今年组织参与观看网络旁听庭审活动共12人,组织全体干部登录干部网络学院“北疆云讲堂”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锤炼法律思维,不断增强自我法律意识。

(二)依法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工作

县委编办根据我县实际制定《突泉县机构改革方案》并上报盟委审批,按规定程序印发《突泉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并成立机构改革综合、改革、组织、后勤等4个工作组,全力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一是完成机构组建。按照机构改革精神,新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和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已将职能职责调整到位,并完成领导职数核定、机构挂牌、印章刻制等工作。二是调整优化职能职责。按照改革精神,共有11家机构调整优化了职能职责,所有涉改单位已完成职责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现所有职责调整事项全部按正常机制运行。三是完成人员转隶。县委编办严格遵循“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开展人员转隶工作。我县涉改单位人员已全部转隶到位四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三定”规定。全面落实工作要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各单位“三定”规定。现我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群团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园区,乡镇,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批复。

(三)科学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着力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设置机构科学化。着力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推动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机构设置采取“应设和自主选设”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机构设置,制定《突泉县乡镇编制周转方案》,确保编制配置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制定乡镇职责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县委编办征求各乡镇和各科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意见,按程序依法依规审核后,重新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印发了《突泉县乡镇职责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职责任务,理顺县乡权责关系。三是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建立突泉县乡镇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协调县行政审批部门与乡镇关于职责准入和权限下放事宜,研究解决涉及乡镇职责准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有效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工作

县委编办积极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通过筹备召开县委编委会议、编办室务会议研究相关事项。涉及到机构规格调整;机构职能职责调整;机构更名;组建事业单位;增加内设机构;撤销机构;调整编制;领导职数调整等事宜。机构配置更加科学,编制配备更加均衡。

(五)合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按照《条例》要求,年初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截止3月31日,已完成全县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2023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全部工作,参检率100%,合格率100%。

二、存在问题

今年,虽严格按照法治建设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为:一是法律运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日常学法用法还存在被动性,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仍缺乏系统性,碎片化学习较多,精研深思较少,未能将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上虽能坚持贯彻法治管理,但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亟需进一步加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相对单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编办将继续履行好法制建设工作责任,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一是深化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严格按照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机构限额和上下级对口的机构、派出所警力配备要求,减少执法队伍种类、规范机构设置、控制人员编制规模。二是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县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通过加强《条例》学习、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中共突泉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