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座谈会议,推动工作衔接
市委编办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召开座谈会,督促各部门加强与盟级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衔接,做好执法事项划分、执法案件移交等工作。明确各执法职能对应的承接部门以及负责人员,形成工作合力,努力确保人员队伍稳定以及上下顺利衔接,保障改革关键时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运行。
二、优化机构设置,保障人员编制
将盟级下划我市的编制资源足额配备给相应行业领域,捋顺内部职责,提升改革实效。使用盟级下划我市的30名事业编制成立市自然资源督察保障中心,10名事业编制成立市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在林业和草原系统内调剂17名事业编制成立市林业和草原督察保障中心,用于加强相关领域执法。
三、配备专业人员,整合执法力量
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及时补充专业人员,加强执法工作力量配备。将市本级执法队伍中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基层执法经验充足的专业人员,补充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及市自然资源局,调整并充实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