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统筹力度,建立编制“周转池”
按照“保障发展、规模适度、动态调整”的原则,依托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推动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精细化管理。探索编制资源使用新模式,在维持各中小学校编制数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统筹22名盟级下达的中小学校教职工空编,建立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周转池”,通过二次配置调剂的方式用于专任教师补充、应急周转和结构优化。“周转池”编制随用随借、退编即收,实现编制资源持续周转、循环使用,有效盘活编制资源,提高使用效益。
二、创新管理模式,实行人员总量管理
探索在公办幼儿园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结合幼儿园运行和教师需求情况,为15家公办幼儿园核定人员总量,人员总量采用“编制数+控制数”的组成模式,即在原有编制基础上增加核定162名控制数,着力化解编制补充难题,增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能力。将控制数纳入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明确公办幼儿园控制数进入程序,提升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和使用规范化水平。
三、紧扣时代脉搏,推动法定化进程
紧跟教育事业发展步伐,以教育和机构编制最新政策规定为导向,进一步规范机构职责,逐一测算核定学校人员编制,制定印发51家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三定”规定,着力破解学校原1997年版“五定”方案滞后等问题。结合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培养需要,优化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布局,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为各中小学校核定1名专职副书记职数;调整优化科级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置,搭建职业高中2名、普通高中3名、普通初中1名的分类、梯次科级干部培养平台,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