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盟委编办严格按照自查内容,开展了全面自查,切实做到人员全员备案、证件集中保管,未发现相关问题。
一、高度重视 认真部署
盟委编办在收到《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自查的通知》文件后,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把深入贯彻选人用人检查和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提级巡视反馈整改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立即安排机关党建人事科成立自查小组,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围绕自查主要内容,对全体在编人员、退(离)休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全面自查 不留死角
目前,我办7个科室和1家事业单位共有科级(含)以下干部22人,离退休干部5人。收缴出国(境)证件10本,其中普通护照6本,港澳通行证3本,台湾通行证1本,均由机关党建人事科统一保管。2023年1月1日至今,我办未发现违规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未经审批出国(境)、擅自变更行程、逾期滞留等问题。
三、完善制度 建立台账
按照参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我办科级(含)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明确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坚持专人管理,建立《盟委编办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推动我办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