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条例》总则、领导体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附则共三十三条内容逐条进行讲解,并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例和常识,和学员们深入解读《条例》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深刻分析《条例》的主要特点、详细阐释《条例》对机构编制工作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和规范程序的要求。
通过对《条例》的讲解,引导学员们深刻理解“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加深了学员们对《条例》和机构编制工作的了解,增强了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兴安盟委编办 付欣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