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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委编办“三步走” 加速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 发布时间:2024-03-22
  • 来源:兴安盟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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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医药卫生体系布局结构,深入推动我盟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推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兴安盟委编办“三步走”,加速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统筹推进,加强指导。2023年10月,兴安盟委编办印发了《兴安盟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指导意见》,对各旗县市组建本地区县域医共体相关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医共体组织架构、医共体人员总量的核定及管理使用、医共体成员单位公益类别等作出明确规范,推动各旗县市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确保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规范设置,拟制“三定”。2024年1月,为落实好《兴安盟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指导意见》,兴安盟委编办为各旗县市统一拟制了县域医共体总医院“三定”规定模板,规范各旗县市的行文结构和表述,同时结合地区实际,根据医共体构成单位的不同特点和运行规律,实行差别化管理,规范医共体总医院设置,精简统一、分类施策,促进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序发展。 

  加强调度,推动落实。2024年3月,旗县市委编办在充分征求本地区卫健部门以及牵头医院(总医院)意见基础上,形成“三定”规定审议稿,经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报盟委编办进行审核。经过两轮沟通反馈修改,统一规范表述,保留特色设置,发挥地区自主性,目前,各旗县市已基本完成本地区医共体“三定”规定制定印发工作,并推动编制分配、人员配置等后续工作落实到位。

(盟委编办 包添默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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