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盟委编办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动员部署会,传达《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兴安盟委委员会议精神》《关于在全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研究部署盟委编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全办党员干部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将党纪学习教育贯穿到日常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全方面。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盟委编办 黄白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