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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 发布时间:2024-06-13
  • 来源:兴安盟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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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委编办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促进党的机构编制事业高质量发展中践行初心使命。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机构改革工作相关要求,为各部门单位重新修订“三定”规定,使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进一步抓好职责重构、机构重整、人员重配后运行机制的优化完善工作。结合“两优”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改革重建后机构的权责清单,进一步简放政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时刻将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和矛盾作为机构编制资源保障的风向标,既立足眼前、解决群众现实困难,又着眼长远、致力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印发盟本级医共体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统一拟制县域医共体“三定”规定模版,确保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序发展;召开全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调配专题会,分析研判师资配备需求,认真谋划全盟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调配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提出优化方案,通过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引进等多种方式助力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盟社会养护院设立分支机构,承担兴安盟地区的城镇“特困”老人收养、社会老人收养,以及对收养对象开展康复治疗等相关服务工作,助力养老事业发展。 

  大兴调查研究努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通过实地访谈、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与办事群众交流等方式,深入苏木乡镇和街道开展调研。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认真梳理自治区制定的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明确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制定工作相关要求,做到既执行自治区要求又符合基层实际,确保基层依单履职、权责清晰,进一步厘清基层职责边界。 

(盟委编办 张鹤鸣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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