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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委编办多点发力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质增效
  • 发布时间:2024-08-20
  • 来源:兴安盟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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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组织编办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全办“干部学习讲堂”工作,将《机构编制违规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列入讲堂学习内容,由监督检查经验丰富的干部带头谈经历、谈感受、谈体会,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学懂弄通各项法规政策,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

  二是强化实名制系统信息管理监测。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动态管理监测各旗县市、各部门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人员流动、干部配备等情况,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有效遏制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为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基础数据,集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秩序,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坚强的数据保障。 

  三是强化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监督。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要求,所有机构编制事项均在规定的权限内,按照“动议-论证-审议”程序进行审批。对各旗县市、各部门请示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及必要性等进行论证,论证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对论证不充分、必要性不足的请示事项,终止审核审批程序,并反馈申请部门,切实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举措。对自治区机构编制核查、全盟机构编制年度督查、机构编制文件备案审查等发现的问题,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为依托,按照“一事一账、全程留痕、定期对账”的监管方式,进行逐项沟通核实,全面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现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责任人,确保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到位。 

  五是强化与巡视巡察、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机构编制核查、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机构编制统计等各项机构编制工作中加强与各部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整改反馈等工作,构建部门长效化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提升监督水平,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盟委编办 李享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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