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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四个基础”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 发布时间:2024-09-03
  • 来源:兴安盟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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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相继出台,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框架基本确定,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做好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兴安盟委编办在法规政策制度框架下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归纳,向完成基础工作目标要实效,稳扎稳打促进机构编制管理上水平。 

  一是以压实调查研究为基础,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提供理论支撑。为更规范审批盟直各部门提请的机构编制事项,我办以实地调研为抓手,深入单位对机构基本情况、人员结构配备、机构运行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调整事项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性。 

  二是以夯实数据统计为基础,为机构编制顶层设计提供数据支撑。压实各级各类机构编制数据统计责任,依托实名制系统提取数据,与各旗县市、盟直各部门反复核对具体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符合逻辑、符合实际。为党政机构改革、各类专项改革、年度统计、各类标准制定、重要事项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是以严格事项审核为基础,为适应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支撑。在审核机构、编制、职数提请事项时,以调研为基础,紧紧抓住体制机制改革需要和重点行业实际需求,确保审批事项科学可行。在审核使用编制提请事项时,充分运用相关政策条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积极鼓励各部门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政策性安置等方面力度,真正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业务急需引进人才的“刀刃上”,为全盟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编制保障。 

  四是以落实监督检查为基础,为机构编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纪支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的颁布,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更具可行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保驾护航。我办在做好各项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上下足功夫,积极调研评估,有序协调调度,科学政策指导,卯足干劲落实好改革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好各级机构编制整改任务,为全盟机构编制工作在法规政策框架内良好运行提供法纪保障。

(盟委编办 李红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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