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也能有效承接的权责事项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同步下放相关资源,持续下沉人员编制,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兴安盟委编办积极落实自治区部署开展的“两优”专项行动要求,积极参与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以鲜明的基层导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谋求“老骥变新驹”。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要求,根据各地实际、管理服务对象等因素,对基层不具备承接条件的事项以及承接后不能实际开展工作的僵尸事项进行梳理和雅间,整合旧版职责事项清单以及旗县市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清单,重新制定苏木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清单。
争取“小马变壮马”。为机构设置制定统一口径,将苏木乡镇和街道机构设置情况提级到盟委编办审核备案,推进基层治理“规范化”。通过提级审核,确保基层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设置应设机构。同时,确保各旗县市苏木乡镇和街道自设机构相对统一。
力图“大车变快车”。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要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考虑承接能力的基础上,对自治区制定的56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再梳理,在目录内选取赋权事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加快执法效率。
力求“单驱变多驱”。建立并严格执行各地苏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责准入联席会议机制,确保苏木乡镇(街道)依照职责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履职,杜绝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硬性指派等方式,将沉重的工作责任单压到基层肩上,将基层的负重切实分散到各职能部门中去。
(盟委编办 张鹤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