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了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兴安盟委编办积极开展好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党支部集体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二是参加竞赛,强化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宪法宣传周网上知识竞赛活动,以学促用,进一步强化宪法知识,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对宪法知识的知晓率和把握度,激发全办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印发《兴安盟委编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纳入其中,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格局,提升全体党员干部依宪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通过本次“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推动盟委编办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盟委编办 付欣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