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启动后,兴安盟委编办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要求,精心部署、严格把关、优化服务,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审核工作。
一、提前部署,明确报送要求
2024年12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盟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通知》,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时间、报送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年度报告书填报内容等作出明确要求;压实举办单位责任,事业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前,由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真实性、保密性进行审查。召开全盟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会议,规范旗县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为全盟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做好充分准备。
二、严格把关,加强审核环节
着重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资产损益、举办单位审核意见等进行审查,新增互联网公示审查程序,未履行公示审查程序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不予通过。对事业单位法人存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按照“先变更后年检”的原则,办理相关变更业务后再进行年度报告。保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公示质量。
三、优化服务,提升审核效率
对年度报告书填写不规范或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在回复信息中一次性写明修改意见,提升年度报告审核效率和质量。
加强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为事业单位提供业务指导,及时答疑解惑,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中出现次数多的问题集中统一说明、个别问题电话解答、操作有困难的当面一对一指导;对新登记或2024年度变更内容较多的事业单位,主动对接,指导事业单位做好年度报告申报工作,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盟委编办 周岩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