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兴安盟委编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丰富检查方式,结合各地各部门机构编制实际,深入盟直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掌握各部门履职尽责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深入各旗县市各部门通过查阅人员进出编手续、工资发放记录等资料,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比对各单位编制数据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主动发现问题能力。
二是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对收集问题分类筛选,区分历史遗留问题与新问题,着重关注新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反馈相关单位整改,提高问题解决的针对性与时效性。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跟踪,针对反馈问题建立详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素,定期跟踪督促,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问题切实有效整改。
四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机构编制政策的理解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盟委编办 李享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