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兴安盟委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盟委编办诚信建设、充分发挥诚信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氛围,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盟委编办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二、严守廉政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盟委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诚信原则贯穿于履行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的全过程,维护盟委行署良好形象。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诚信意识。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切实落实好“诚信建设工程”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
四、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82-8267399
承诺单位:盟委编办
承诺时间: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