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作用,提升事业单位履行公益服务职能水平,乌兰浩特市委编办通过“全”覆盖、“严”要求、“实”整改三举措,高质量完成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紧盯“全”覆盖,夯实检查工作基础。一是动态更新数据库,在以往事业单位数据库的基础上,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设立、整合、撤销情况,重新梳理全市事业单位名单,并将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全部列入此次抽查范围,按照1%-3%的比例,随机抽取市合作交流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市扶贫项目资产服务中心多个领域共5家事业单位作为抽查对象。二是实行检查告知,提前7天印发《抽查通知书》,告知抽查工作重点、流程以及抽查资料等要求。三是选优配强人员,从全办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名检查人员。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专题培训,规范检查行为,提升检查水平。
突出“严”要求,提升检查流程质效。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单检查。检查前征求监察、事业相关股室意见制定检查事项清单。清单涵盖事业单位公示信息、年度报告公示、法人履职情况、公章使用管理情况、编制和人员等内容,全面了解事业单位履职和运行情况,做到“一次随机检查,全面把脉体检”,为下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坚持全程留痕,严格实地检查。检查过程通过现场查看、核实信息、查阅台账等方式逐项对照检查事项清单进行记录,并现场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要求法定代表人对抽查结果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检查人员当场签字,确保检查全程留痕,公正透明。
坚持“实”整改,深化检查结果运用。坚持结果导向,及时梳理实地核查记录表,汇总检查情况,并通过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当场要求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向举办单位发送整改提醒函,限期举办单位督促指导事业单位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给予警告或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印章的处罚。并以“再监督”和“回头看”的方式查验问题的整改实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乌兰浩特市委编办 田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