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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委编办“严”字当头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 发布时间:2022-11-11
  • 来源:阿尔山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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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阿尔山市委编办以“严”字当头,从严控机构设立、严格管理编制、严把进人关口、严肃监督检查等四方面持续规范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严控机构设立,巩固改革成果根据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严控总量要求,明确各行政机构、事业机构设置要实行限额管理,保持相对稳定,可设可不设的一律不设,防止机构膨胀,因工作确需设立机构的,坚持“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的原则,且新设机构规格不高于撤销机构规格;对上级部署改革工作中涉及机构的撤建必须执行到位,不能搞变通、打折扣。
    二、严格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分层级总量控制,不得超总量使用各类编制,不得自行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在核定的基数内使用,严格执行自治区已明确的疾控、中小学、幼儿园等领域的机构编制核定标准,不得挤占挪用。在严控编制总量的同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各单位运转情况和发展需要,实行动态增减、合理调剂,有效盘活编制资源,满足单位实际需求。
    三、严把进人关口,提升使用效益。坚持“无空编不进人”原则,严格执行用编先审批政策,控制人员增长,坚决杜绝超编进人。事业单位在空编情况下,要根据单位需求及岗位设置招聘人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专业素质水平,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四、严肃监督检查,强化刚性约束。全办上下要认真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刚性约束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建立机构编制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把是否存在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机构编制审批的前置条件,促进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自觉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阿尔山市委编办 刘丽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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