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兴安盟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表1––表8)。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即是党委部门又是行署部门,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5个科室和1个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研究拟订全盟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研究拟订盟直机关和旗县市苏木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盟直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与方案和旗县市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研究拟订盟级行政编制分配方案;管理分配旗县市、苏木乡镇行政编制总额。
(四)负责审核盟和旗县市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及领导职数等事宜。
(五)监督检查全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
(六)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组织监督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七)完成盟委、行署、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置5个职能科室和1个所属事业单位。
(一)综合科
协助编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机关党务、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财务、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机关科
研究拟订全盟各级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研究拟订盟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核盟直各部门 “三定”方案;负责盟直机关及政法部门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审核管理工作。
(三)事业科
研究拟订全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负责盟直属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来源以及旗县市相当于副科级规格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和领导职数的审核与管理等工作。
(四)监察科
监督检查全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盟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盟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盟机构编制统计及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研究拟制全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盟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检查指导旗县市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六)登记中心
承担盟本级事业单位的相关档案管理、统计、机关网站建设,保密、办内培训等工作。
(七)实有人员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办在职实有人员16人,行政编制12名,事业工勤4名;登记中心在职实有人员4人,事业编制5人;退休2人。
2016年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机构数是1家,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纳入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编办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公开01-08表
第三部分
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为210.14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编办本级人员及其所属事业单正常业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 、关于2017年公共预算收入的情况说明
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公共预算收入为210.1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补助拨款(补助)收入210.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4.44万元。主要用于编办本级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22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 、 关于2017年公共预算支出的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210.14万元。
(一)基本支出用于以下一些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44万元,占支出的89.5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2万元,占支出的3.43%;住房保障(类)支出16.47万元,占支出的7.02%。
(二)盟编办没有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数据;无
五、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4万元,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项目调研等需要;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支出,经费严格按规定使用。
六、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210.14万元,上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为171.2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8.8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预算支出增加38.87万元,主要因为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增加及人员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退休人员退休费标准;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增加2.56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住房改革补贴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9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72万元,减少比率为49.1%。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预算为零;公务接待费增加0.015万元,减少比率0.04%;务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9万元,减少比率53%。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减少车辆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预算不涉及政府采购业务,此项无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兴安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指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17年5月23日